2008-09-06

原創性

今天跟同學去了陽明高中的園遊會,現場人數相當可觀,好不熱鬧,儘管天氣炎熱,人還是不停湧進陽明高中。攤子就跟所有園遊會一樣,不是吃的就是遊戲或是飲料,偶而有coser穿插其中,手持招牌在替班上宣傳,一幅名符其實的園遊會景觀。

基於自己是漫研社的社幹,我們打算觀摩陽明的漫研社展覽。門口即有數名coser跟圍觀路人,走進去倒是佈置簡單清爽(應該是簡陋才對..),用屏風貼滿 了數量非常多的畫作(平面作品),每張都是實實在在的手繪彩稿,讓人眼花撩亂。但是看了沒幾張,我發現那些作品似乎都是網路上常看見的圖片,而且這絕對不 是同人作品,其實那些畫得並不差,但是卻模仿別人的作品,有幾張唯妙唯肖到幾乎是印出來的一樣,讓我當場乍舌。

儘管陽明漫研算是非常大的社團,但是基本的觀念卻很不足,如果說是仿做至少能當個練習的方式,但完全模仿並不是什麼好的行為,除了著作權之外,就是表現出 一個人對原作者的尊敬程度非常微弱,若是模仿我覺得在旁邊稍為提一下也還可以,至少尊重原作;但在陽明我卻沒看到這種尊重的感覺。

一件作品珍貴除了技術、材質等,最珍貴的莫過於原創性了,貴也貴在原創這件事情上,屬於個人的智慧財產,他人不可隨意盜用。以我自己來說,個人特色是在畫 畫這件事情上最為重要的,我從小學模仿美少女戰士、庫洛魔法使、一直到國中的種村與大目維人,甚至是陳某等,為的不外乎就是找出 個人特色,但是這件事情我直到了最近才有那麼一點突破,說起來是非常艱難的一件事;相較於模仿,我不得不承認,模仿確實落的輕鬆簡單多了。很多作品在上傳 至網路上後變廣為流傳,取得方便之餘便開始泛濫起盜用行為,也由於資訊取得太方便了,大家逐漸忽略原創性,不只是畫畫,連文學也是。

因為大家平常甚少自己動手畫畫,如果身邊偶有一兩個會畫畫的朋友,通常會讚美他多有天份,或是畫得真好。模仿的很像亦如此,因此這件事在欣賞之餘總會被遺 忘,這個現象我想一直過了很久還是不會改變的吧。我也一直在想同人這回事到底對不對,這樣對作者來說是不是非常不尊重呢?比方文天祥如果在世,他若看見我 把正氣歌改編成把妹歌會如何呢?我猜會有人說:「還不簡單,一定氣死了!」

0805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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